横琴新区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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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