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1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7〕33号)和《广东省安委办关于强化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含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经营单位,下同)、运输和废弃处置等重点领域、环节实际,我办制定了《 珠海市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附件:珠海市201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