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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省、市级化工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05

 

高栏港经济功能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2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局,请按《省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选定省、市级化工示范企业

1、选定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涉及精细化工反应的生产企业1 家)作为省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示范企业。

2、选定1家化工企业作为市级示范企业。

   二、按时间点及时上报书面材料

1325日前将省、市级示范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实施方案报市局三科,汇总后上报省局。

2625日前、1225日前将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示范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市局三科,汇总后上报省局。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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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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