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监管局,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安监〔2017〕24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将此《省通知》转发到辖区内的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设计单位及安全评价机构,并按《省通知》要求做好包括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在内的涉及精细化工反应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于3月20日前将涉及精细化工反应的危险化学生产企业、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报市安全监管局,以便汇总后上报省安全监管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涉及精细化工反应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表
asia28365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