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粤安办〔2017〕1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asia28365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珠安监管〔2017〕085号)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附件: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燃事故通报〉的通知
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