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各培训机构: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三〔2017〕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安全检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情况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内容;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企业在安全培训方面的违法行为。通过安全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各培训机构请按照《通知》要求,完善培训内容,强化师资力量,提升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质量。
请各区安监局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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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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