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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05

 珠安监函〔201570

横琴新区、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增强对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监管,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从而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落实和提高监管部门对用人单位监管的连续性、有效性,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监管档案的重点和步骤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用人单位监管档案将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先重点后一般的步骤开展。20151120日前,要完成本辖区内经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及职业病危害事故高风险用人单位的监管档案的建档工作;20151230日前,完成15类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严重和大型规模用人单位的建档工作;201633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其它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监管档案的建档工作。

二、用人单位监管档案的主要资料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相关资料;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相关资料;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关资料;

(五)日常监督检查相关资料;

(六)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它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资料。

三、几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对待。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监管档案的管理工作,要把它作为我们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指导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来认真对待。严防走过场,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二是要严格标准要求。各单位对监管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做到“一企一档”,建档内容要严格按通知标准要求收集整理,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现状有变更的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监管档案的时效性。

三是加强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各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要加大对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确保监管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届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对各区局职业卫生监管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评比,并纳入季度飞行突查的检查内容。

 

 

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5年1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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