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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办召开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暨港珠澳大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2016-12-20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珠安办[2009]72号)和《关于建立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制度的通知》(珠安办[2012]7号)的精神,1215日下午,市安委办召集各区(经济功能区)、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及港珠澳大桥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联络员,在市安监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第四季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暨港珠澳大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16138号)精神,通报了今年下半年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暨港珠澳大桥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情况,听取了各区(经济功能区)、各监管责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深刻吸取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1127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二是全力以赴,强力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针对岁末年初赶工期、赶进度导致事故多发高发的特点,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设施工行为。三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强化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四是强化应急预警和应急管理,有效提升事故防控水平。要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强化重点岗位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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