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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价考核强化党员队伍争先创优意识
    发表时间:2017-08-25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党章党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正如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它紧扣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实际,发挥出了扭转乾坤的强大力量,在短时间内拨正我们党正风肃纪的方向,成为人民群众久久传唱的赞歌。基于这一认识,市安监局党组充分借鉴我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的成功经验,集思广益,紧密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任务实际,大力推行队伍管理评价考核制度,量化评价科室、个人的工作成效,保障和促进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达到强化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意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201610月,市安监局获评“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授予);2015-2016年度“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珠海市位列全省第二名,获优秀档次;在2016年度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改写了自从单独设立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以来未曾获评过年度考核优秀单位的历史。可喜的成绩充分说明市安监局党组一系列抓党建促发展的举措行之有效,其中队伍管理评价考核制度功不可没。

一、找准症结,出台党员队伍建设新举措

2016年上半年,市安监局党支部党员队伍统计数据显示,35岁以下的党员仅占比4%36岁至45岁的党员也只占比31%;而46岁以上的党员却占比65%;局党支部人数占比全局总人数90.2%。这样一支党员占绝大多数、党员年龄大党龄长的干部职工队伍,人员思想稳定,工作按部就班是其突出特点,但缺少工作冲劲却也成了队伍的硬伤。如何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岗位做奉献,培育锐意进取新风尚,持续发力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事业成为加强局党支部建设的根本性课题。局党组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决定通过以评价考核为抓手,激励争创先进、提醒坚守底线,增强党员干部队伍工作责任感,培育尽职尽责、优质高效机关作风,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代化的目标。201610月,《市安监局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考评方案(试行)》和《市安监局在职人员工作考评方案(试行)》印发实施,开启了市安监局党组用评价考核制度这个有力的杠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篇章。

二、加强领导,树立评价考核权威性严肃性

制度的权威来自于合理的设计和严格的执行。为把评价考核办成激励党员干部争先创优实事、好事,局党组加强对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评价方案中明确规定,市安监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强化对评价工作的领导,及时审定解决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分管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含各科室内勤工作人员、局办公室负责信访、党风廉政建设和文电收发的工作人员等,具体负责对评价方案的制定和评价工作的组织。为强化评价工作的严肃性,评价方案规定评价结果应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2016年度市安监局党组在审定年终考核优秀人选时,把工作人员评价成绩排名靠前作为前置条件,所评定的年度优秀工作人员评价成绩全部位列科级领导、工作人员排名前十名。

三、注重实效,突出科学性兼顾灵活性

为使评价结果充分体现工作成效,达到科学评价目的,第二轮修订后的《市安监局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评价方案(暂行)》和《市安监局在职人员工作评价方案(暂行)》(20171月)将评价工作设计成三大模块,即:正面清单评价、负面清单评价和满意度测评。正面清单评价把承办市政府年度白皮书任务、承办执行力系统任务、承办信访事项以及承办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表扬等重点事项逐项列出清单,对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的,则按规定予以加分。目前正面清单共计列出科室评价事项13类和个人评价事项8类。负面清单评价则把承办任务被执行力系统亮黄牌红牌、因工作不力被市政府督办室或局主要领导督办、信访事项未按期办结、工作人员因廉洁自律被举报、违反保密工作有关规定等情形逐项列出清单,对符合负面清单条件的情形予以扣分,达到惩戒警醒的目的。目前负面清单共计列出科室评价事项25类和个人评价事项11类。对一些无法用单一标准量化的因素,如局领导对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满意与否、同事之间对相互协同配合满意与否,则采用灵活的方式予以量化,用满意度测评来实现。由局领导、科室成员按不同分值权重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测评打分,满意度测评分占总分的25%。利用满意度测评环节,进一步促进了内部协调,提升了团结氛围。

四、坚持公平公正,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更能温暖人心。好的制度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而制度的缺陷则能无情地摧毁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甚至造成局党组与党员干部离心离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规治党,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市安监局党组在制定完善评价考核制度的过程中,始终把公平体现每个同志的业绩、公正对待每个科室和岗位作为根本要求。在评价考核内容与分值权重上紧贴实际,既科学考虑业务特点,又照顾到责任担当。比如把承办本职工作以外市安委办赋予的工作任务列入正面清单给予加分,作为对敢于承担责任与工作量加大的褒扬。同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对评价评分标准的意见。从20168月制订评价方案以来,市安监局评价办已先后6次对评价方案征求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每一次都能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科学吸收,并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审定。比如有意见提出:对于任务的完成与否,其扣分量是加分量的5倍,可能会造成因担心任务完成不好被多扣分而不愿主动受领任务的情况,变相打击工作积极性。对此,局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究,对加扣分体系进行了重新调整,在加分鼓励与扣分惩戒上适度予以平衡,达到加分调动工作积极性而扣分惩戒底线莫敢碰的效果。通过一步步修订完善,逐步把评价工作方案打造成为引导大家积极承担任务的指挥棒,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制度,构建党员争先创优长效机制

评价考核制度建立以来,局党组紧盯围绕构建党员争先创优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首先确立了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将评价结果在局公示栏张榜公布。2016年以来市安监局已先后开展3次评价,评价成绩均做好公示,把科室、个人的工作业绩、过失和过错暴露在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与评议。针对正负面清单中未能明确,存在争议的加扣分事项,建立申诉机制。由局评价办召集评价办工作人员及涉事科室人员进行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报局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尽可能实现公平与服众。为发挥适时激励、督促作用,修订评价方案,建立正负面清单加扣分月度备案公示制度。要求局各科室每月向局评价办报备正负面清单加扣分事项,由局评价办审核后每月进行公示。俗话说:人活一口气,树活一张皮。面对局党组的真刀真枪,看到个人成绩公布在公示栏中,分数屡居末尾的现实深深触动了部分同志的内心,“沉得住气”悄然转换成了“赶学比超”,力争上游的良好风气在党员干部队伍中逐渐形成。同时,局党组因势利导,充分把评价工作与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起来,对评价成绩排名末位的科室和个人要确定为重点谈话对象,局主党组书记、挂点联系党小组的局党组成员分别组织对科室负责同志和个人谈心谈话。在谈话交流中帮助查找出现工作失误的原因,提醒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对策措施,倍增评价成效。通过问题导向,采取有的放矢的措施,党员干部队伍围绕中心工作作奉献、做表率的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在2016年度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市安监局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84.56,在同类被考核单位中由2015年第20名上升到了2016年得分排名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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