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讨论稿) asia28365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安全生产现状 ……………………………………………3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3 二、“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问题 …………………6 三、面临的形势与挑战…………………………………………8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9 一、指导思想……………………………………………………9 二、总体目标……………………………………………………9 三、分项目标……………………………………………………9 第三章 主要任务…………………………………………………11 一、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1 二、加强安全法制建设…………………………………………11 三、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12 四、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 17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队伍建设………………………………18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18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20 八、加强珠中江和港澳的合作…………………………………18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21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21 二、区域风险评估及重大危险源规划示范工程………………21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22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4 一、继续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1 二、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21 三、严格市场准入………………………………………………22 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23
前言 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十六大提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到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的要坚持走“安全发展”的道路,把安全生产摆到越来越突出的位置。 “十一五”期间,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优先于发展,着力建设平安珠海,和谐珠海。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一五”期间,我市亿元GDP死亡率平均递减14.7%,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数持续降低,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二五”时期,是珠海经济和城市建设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时期,珠海将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加快构筑交通、产业和城市“三大格局”,奠定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基础。随着众多重点建设工程的推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重大项目增多,建设工地大量增加,必然会导致安全生产压力增大,而且涉及行业多,安全监管难度大。安全生产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部署。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把我市建设成平安珠海、幸福珠海的宏伟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指导下,特制定本规划,提出2011-201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大工程和阶段性目标,以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章 安全生产现状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十一五” 期间,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优先于发展,着力建设平安珠海,和谐珠海。在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重大产业项目取得新突破的同时,做到经济和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亿元GDP死亡率平均递减13.8%,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数持续降低。 (一)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2005-2010年是我市安全监管工作打基础阶段,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充实和扩大,市安监局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机构,3个行政区和4个经济功能区相继成立了安监局和执法机构,在镇(街)建立了安监站,在全市的23个镇(街),配备了144名安监队员,建立健了全市、区、镇(街)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市、区、镇(街)、村委会(居委会)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市安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修改完善了《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赋予了基层安监队伍安全监管职责,强调了安全生产费用、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安全监管的经济手段,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政府和各级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设立了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制度。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进行梳理划分,对梳理出的各项行政处罚项目,依法合理细化裁量标准。实施委托执法,延伸执法主体,赋予了镇(街道)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处罚权、提请移送权等,全市16个镇(街)开展了正常执法工作。实施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500余次,同时责令30个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作出行政罚款决定1000万元,其中事故罚款600多万元,监督监察罚款300多万元。 (三)推行信息化,开展了前期的准备工作。从2009年开始,对全市的20006家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进行量化打分,并根据其安全情况,将其分为4个等级,全面系统地掌握全市企业的生产安全状况。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改进和优化了软件管理系统,建立全市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数据库,制定了信息化管理办法,为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四)创新了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模式。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难度大,涉及行业多,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跨海大桥、港口码头、铁路、轻轨,以及其他诸多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复杂,涉及国家、省、市政府和各种性质的企业,施工单位复杂,包括央企、地方性企业等,存在很多安全监管的空白和职能交叉点,针对这一复杂的局面,在市安委会的统一协调下,2009年我市针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对全市67个重点建设项目逐一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同时,每一个项目落实一个责任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开展检查。每年随着重大项目的完成和新项目的上马,及时明确监管责任。我市重大项目的安全监管形成了具有珠海特色的监管模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成效显著。成立了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开展了特种作业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培训特种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22770人。实施了考核信息化,规范了考核,提高了效率。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依托宣教中心,制作了大量公益广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成立了安全生产协会,规范了协会运作,积极发挥了协会的教育培训职能。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区的安全监管。科学规划,利用高栏港“环山面海”独特的天然优势,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专区。实施封闭管理,清理专区内的乱搭建和闲杂人员,搬迁村居、重建渔港、设立闸口,同时,制订并实施落实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实操规程。应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构建区域安全监管平台,对公共区域实施24小时全方位动态监控,并逐步完成与企业监控系统的数据连接,对企业的关键数据实行动态监控。充实区内应急设备和人员队伍,整合区内政府和企业应急资源,通过制定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政府和企业的应急指挥系统、通讯联络网络和应急反应机制。 (七)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逐年下降。各类安全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十一五”期间与“十五”期间相比,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宗数、死亡人数由9884宗、948人下降到6658宗、731人,分别下降了32.64%和22.89%;2010年与“十五”期末的2005年对比,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宗数、死亡人数由2408宗、212人下降到807宗、133人,分别下降了66.49%和37.26%;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了66.77%,万车死亡率下降了61.75%。 2005年-2010年全市各类事故分布情况表 年份 | 三项事故总数 | 工矿商贸伤亡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 | 其他 | 死亡人数 | 死亡人数 | 死亡人数 | 死亡人数 | 2005 | 212 | 19 | 183 | 2 | 2006 | 172 | 17 | 149 | 5 | 2007 | 158 | 17 | 137 | 0 | 2008 | 133 | 10 | 122 | 0 | 2009 | 135 | 18 | 116 | 0 | 2010 | 135 | 18 | 116 | 1 |
2006年-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统计图 二、“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交叉,存在监管职责不明的现象,综合监管力度不够。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监管职能不全,部分行业缺乏相应监管机构。镇(街)安监站为非常设机构,成员结构复杂,影响安全监管的水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界限不清,有时监管主体取代企业主体责任,混淆两个主体责任。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落实,甚至无安全生产机构,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经费投入不足,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者缺少安全防护,“十一五”期间因此而导致死亡的占30%,不少企业未开展基本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员工缺乏最基本的安全防护意识。 (三)安全管理的基层工作依然薄弱。镇(街)、村委会(居委会)两级的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装备水平低,手段较落后,执法水平不高。 (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违章操作时有发生,“十一五”期间,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工矿商贸死亡人数占59%。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城,产业工人结构发生很大变化,许多一线工人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作业过程危险重重,由此引发的事故也越来越多。 三、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建设幸福珠海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大调整的重要机遇期。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将逐步被淘汰,服务业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服务业的比例将超过52%,超过第二产业,将对安全生产作出积极的贡献。但同时我市也将进入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业化中后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重大项目增多,建设工地大量增加。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量大、工期长,重型设备使用率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高。高栏港化工产业发展迅速,“十二五”期间油气容量将达500万-1000万立方米,是“十二五”期间容量的4-8倍,重大危险源大幅增加。机动车保有量平均每年以7%的速度递增,道路交通安全仍将面临巨大压力。公从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安全状况倍受国内和国际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仍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极大的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人为本,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着力构建科学、依法的安全监管体系,以完善法制为保障,以实施科技兴安为支撑,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为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幸福珠海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构建与城市安全发展相适应的法制体制与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工作体系、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等支撑体系。在经济高速发展前提下,有效遏制往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到2015年,在 GDP达到2000亿,翻一番的情况下,亿元GDP死亡率逐年递减3%以上,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5%以上,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平均每年以7%的速度递增,交通压力剧增,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尽量在2009年的基础上不变,即到2015年万车死亡率为5。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出台《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能。规范市安委会工作制度,健全市安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市安委办要建立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评估制度,每年要对全市的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以此指导当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为市委、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学习梅州试点经验,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责任制考核和考核监督,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完善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细化考核规则,量化考核指标,合理确定各指标权重,出台《珠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珠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标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知》(国务院23号令)精神,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上。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基于企业安全等级的分级监察机制。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建成诚信评估体系和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安全责任,实施带班制。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加大监察和处罚力度。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制度。实施科技兴安,全面推行安全技术标准,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 二、加强安全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聘请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专家指导,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修订《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和工作创新提供法律保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和相关措施。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依法严厉打击的合力。出台《珠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规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事故定性和调查处理,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查处督办制度,严格事故管理。完善委托执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高委托执法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厉追究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责任,同时积极鼓励安全监管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点行业的监管 加强对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认真研究异常天气、异常季节、异常地质情况等异常情况可能带来的安全危害,找出安全对策,及时制定措施。抓好台风季节、潮湿季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日等时段的监管。加强重点重点区域的安全。根据区域特点和产业特点加强监管,加强对“三小场所”集中区域,化工产业区域、水上运输集中区域、跨区域工程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和相关监管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完善“一点一档”制度,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数据,及时评估,及时监控;建立和完善网络实时监控系统,整合监控和应急救援二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和应急救援的有机结合。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非煤矿山的监管。 危险化学品。通过区域性风险评价,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特别是高栏港经济区的重石化基地的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推动安全保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连锁 道路交通运输。健全完善市、区、镇(街)三级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制度、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驾驶员培训考试登记注册制度。建立道路设计、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加大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安全投入力度。强化对道路运输场站、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场所、道路旅客运输、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对摩托车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扭转西区摩托车事故多发的局面。加强对校车和旅游大巴的监管,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 消防安全。编制切实可行的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加以实施。加快消防法制建设,加快修订《珠海市消防条例》,进一步健全消防法制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社会化消防工作水平。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强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防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和公共消防环境明显优化。 建筑安全。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监督检查等制度。深入推进施工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对重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处罚力度,实行严管重罚,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实现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船舶安检、巡航稽查三合一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实施渔业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基础建设,加快水上安全监督信息指挥平台建设进程。研究和把握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律,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要采取有效办法和措施增强现场监管力度,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完善水上搜救应急机制,制订并不断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大中型渔业船舶全面配备集体救生设备,建立渔船出海编组制,完善渔船自救、互救和渔业主管部门搜救机制,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海上消防力量建设,提高还是消防应急能力。 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定点销售制度和市区限放制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工作长效机制。发展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防范水平。健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监管体系,通过产、供、销、使用一条龙服务,实现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全过程监控管理。 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打击无证开采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引导和鼓励A级非煤矿山企业申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特种设备。抓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加强特种设备证后监督工作,严格对持证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增加监察力量,以适应不断增长的特种设备监管需要。继续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引进优秀人才和配备先进设备,攻克检验检测难关。继续监管创新,推进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模式,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提高监管效率。抓好对重点监控设备的监控及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落实,加强演练,重点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燃气安全。完善管道燃气监管法规,细化管道燃气管理办法,为燃气监管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全市燃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完善管道燃气警示标识。建立燃气监管部门、建筑施工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市政施工联合审批机制,保护好燃气管道设施,确保施工期间的管道燃气安全。加强液化石油气储灌站、天然气中心气化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销售点,临时瓶组站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经营活动。 四、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 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重点建设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安全隐患企业自查自报平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平台,不断完善相关功能,为安全监管更好地服务。 实施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制。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将不具备建立安全生产机构条件的和不愿意聘请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或者其他情况的企业委托给专家或者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其安全生产,出台委托制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措施。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与安全生产协会、建筑协会、电力协会、制冷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建立合作机制,发挥其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特长和行业自律的优势。积极培育扶持安全生产评价或其他服务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其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中小城市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联合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制定和完善“黑名单制裁机制,取消”黑名单“企业税收优惠资格,提高“黑名单”企业贷款门槛,提高“黑名单”企业保险费率等。 加强保险业与安全生产的合作。积极与劳动保障等部门沟通,制定相关措施,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发挥工伤保险的工商预防职能。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商业险,在高危行业企业、发生事故企业等逐步铺开。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基层安监、交通、质监、消防、渔政、建筑施工安检等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不足问题,保障正常的安全监管需要。建立规范的镇(街)安监机构,成为镇(街)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三定”方案;稳定基层安全监管员队伍,建立逐年递增的薪酬制度,每年加大表彰力度,每年表彰一批优秀安监队员。加大财政资金对基层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到2015年,完成镇(街)安监办的交通工具、电脑等办公设备和摄像、照相、录音、掌上打印机等办案执法装备。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排专项培训费用,加强镇(街)、村委会(居委会)安监人员的素质培训。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补贴的方式,依托中大型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高栏港建设服务整个市区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逐步形成以企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公安消防、水上搜救、专业小分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行业专家为技术指导,各方共同配合的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救援基础性工作,各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需的应急人员、物资,保障经费,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后果模拟风险分析系统,通过采用事故后果模拟的风险分析方法对其风险性进行有效评估,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加预案的科学性。加强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场所,添置满足应急救援需求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抢险能力,演练和预案要紧密结合,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统筹全市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应急资源和应急信息,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鼓励和支持编制、出版安全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支持和鼓励安全工作人员创作安全生产文艺作品。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网络、通讯工具、报刊或编制分发安全常识的宣传册,面向市民,普及各种安全常识及自我保护、紧急救助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市民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的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认真分析宣传对象的群体特点,提高安全生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宣传前,要对宣传的效果做出初步评估。积极和教育部门合作,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全民安全意识从孩子抓起,逐步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安全意识和由自我保护能力的公民。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设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全员培训制度,使上岗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和劳动保障部门合作,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增加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落实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主体责任,继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四新”安全教育。加强对安全主任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实行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建档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数据库,便于规范管理,及时了解每一个人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动向,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技能大赛,提高其安全技能。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应急救援实例和应急演练音像和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使之成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素材。 加强安监督队伍教育培训。建立市、区和镇(街)安监队伍定期培训制度。鼓励安监队伍参加安全生产相关资格考试,建立学习型安监队伍,在安监系统形成重学习、讲学习的良好氛围。建立市、区(经济功能区)安监部门图书室,提供安全生产专业图书。购买网络图书阅读资格,满足市区安监队伍阅读的需要。 八、加强珠中江和港澳的合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依托珠中江一体化的推进,开展与区域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合作。建立珠中江和港澳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区域安全生产合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三市应急资源整合,在充分发挥自身救助力量作用的同时,适时组织跨区域的危险化学品、消防和海上搜救等方面的应急演练,建立以属地为主,区域间配合协作,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实行交叉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加强与港澳的经验交流,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定期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员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座谈培训等,并加强在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港珠澳大桥、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等跨区的重大项目的安全监管,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港澳珠三地的消防、水上搜救、卫生、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建立事故应急互助制度,以及其他合作模式。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以“隐患自查、监督检查、预测预警、应急调度”四大主线业务为核心,分期建设成一个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覆盖、三级联动的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平台。第一阶段通过升级改造、功能整合珠海安监局原有信息系统,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和行政处罚等业务系统;实现与省级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的纵向对接,与市质监局业务系统的横向对接;实现在统一平台下各项安全监管业务的扩展,同时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生产绩效考评体系。第二阶段,以便携式PDA执法终端系统和基于GIS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为建设重点,通过应急人员、物资、预案等基础信息的联动管理,搭建应急指挥调度综合管理平台。第三阶段,以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为建设重点,通过对安全生产的风险评估和形式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依据。 二、区域风险评估及重大危险源规划示范工程 对我市区域风险性较大的高栏港经济区实施区域风险评估,根据区域的个人风险等值线分布图和社会风险(F-N)曲线,合理确定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容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规划,分析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影响范围和次生事故危害,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叠加后果和外部公共设施、自然环境对区域安全的影响,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机制,合理配置区域内的应急资源、科学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及其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应急救援演习,增加部门与部门间,群众与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建设资金投入;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建立科技支撑体系。重点研究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在重点地区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依托高栏港经济区及其石化产业集群、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壳牌、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配备性能先进、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的协同保障,必须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指标、保障措施等纳入珠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恢复、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公益性和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投入。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通过政府出资一部分,企业自筹一部分的办法,帮助中小企业突破升级改造时遇到的资金瓶颈,实现本质安全。 三、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加大与珠海市高校园区的合作,健全技术研发、检测检验、物证分析、司法鉴定、成果转化、法规标准、技术服务等科技支撑平台。培育安全中介机构,加快技术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安全隐患的评估和治理,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应急救援体系及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asia28365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珠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讨论稿) asia28365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安全生产现状 ……………………………………………3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3 二、“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问题 …………………6 三、面临的形势与挑战…………………………………………8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9 一、指导思想……………………………………………………9 二、总体目标……………………………………………………9 三、分项目标……………………………………………………9 第三章 主要任务…………………………………………………11 一、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1 二、加强安全法制建设…………………………………………11 三、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12 四、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 17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队伍建设………………………………18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18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20 八、加强珠中江和港澳的合作…………………………………18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21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21 二、区域风险评估及重大危险源规划示范工程………………21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22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4 一、继续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21 二、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21 三、严格市场准入………………………………………………22 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23
前言 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十六大提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到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的要坚持走“安全发展”的道路,把安全生产摆到越来越突出的位置。 “十一五”期间,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优先于发展,着力建设平安珠海,和谐珠海。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一五”期间,我市亿元GDP死亡率平均递减14.7%,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数持续降低,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二五”时期,是珠海经济和城市建设新一轮大发展的关键时期,珠海将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加快构筑交通、产业和城市“三大格局”,奠定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基础。随着众多重点建设工程的推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重大项目增多,建设工地大量增加,必然会导致安全生产压力增大,而且涉及行业多,安全监管难度大。安全生产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从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部署。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七大,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把我市建设成平安珠海、幸福珠海的宏伟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指导下,特制定本规划,提出2011-201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大工程和阶段性目标,以指导全市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章 安全生产现状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十一五” 期间,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优先于发展,着力建设平安珠海,和谐珠海。在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重大产业项目取得新突破的同时,做到经济和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我市亿元GDP死亡率平均递减13.8%,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绝对数持续降低。 (一)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2005-2010年是我市安全监管工作打基础阶段,安全监管机构进一步充实和扩大,市安监局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机构,3个行政区和4个经济功能区相继成立了安监局和执法机构,在镇(街)建立了安监站,在全市的23个镇(街),配备了144名安监队员,建立健了全市、区、镇(街)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市、区、镇(街)、村委会(居委会)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市安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修改完善了《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赋予了基层安监队伍安全监管职责,强调了安全生产费用、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安全监管的经济手段,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政府和各级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设立了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制度。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进行梳理划分,对梳理出的各项行政处罚项目,依法合理细化裁量标准。实施委托执法,延伸执法主体,赋予了镇(街道)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处罚权、提请移送权等,全市16个镇(街)开展了正常执法工作。实施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500余次,同时责令30个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作出行政罚款决定1000万元,其中事故罚款600多万元,监督监察罚款300多万元。 (三)推行信息化,开展了前期的准备工作。从2009年开始,对全市的20006家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进行量化打分,并根据其安全情况,将其分为4个等级,全面系统地掌握全市企业的生产安全状况。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改进和优化了软件管理系统,建立全市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数据库,制定了信息化管理办法,为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打下了基础。 (四)创新了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模式。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难度大,涉及行业多,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跨海大桥、港口码头、铁路、轻轨,以及其他诸多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复杂,涉及国家、省、市政府和各种性质的企业,施工单位复杂,包括央企、地方性企业等,存在很多安全监管的空白和职能交叉点,针对这一复杂的局面,在市安委会的统一协调下,2009年我市针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对全市67个重点建设项目逐一明确安全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同时,每一个项目落实一个责任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开展检查。每年随着重大项目的完成和新项目的上马,及时明确监管责任。我市重大项目的安全监管形成了具有珠海特色的监管模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成效显著。成立了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开展了特种作业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培训特种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22770人。实施了考核信息化,规范了考核,提高了效率。加大了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依托宣教中心,制作了大量公益广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成立了安全生产协会,规范了协会运作,积极发挥了协会的教育培训职能。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区的安全监管。科学规划,利用高栏港“环山面海”独特的天然优势,建立了危险化学品专区。实施封闭管理,清理专区内的乱搭建和闲杂人员,搬迁村居、重建渔港、设立闸口,同时,制订并实施落实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实操规程。应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构建区域安全监管平台,对公共区域实施24小时全方位动态监控,并逐步完成与企业监控系统的数据连接,对企业的关键数据实行动态监控。充实区内应急设备和人员队伍,整合区内政府和企业应急资源,通过制定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政府和企业的应急指挥系统、通讯联络网络和应急反应机制。 (七)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逐年下降。各类安全事故总量大幅度下降。“十一五”期间与“十五”期间相比,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宗数、死亡人数由9884宗、948人下降到6658宗、731人,分别下降了32.64%和22.89%;2010年与“十五”期末的2005年对比,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宗数、死亡人数由2408宗、212人下降到807宗、133人,分别下降了66.49%和37.26%;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了66.77%,万车死亡率下降了61.75%。 2005年-2010年全市各类事故分布情况表 年份 | 三项事故总数 | 工矿商贸伤亡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 | 其他 | 死亡人数 | 死亡人数 | 死亡人数 | 死亡人数 | 2005 | 212 | 19 | 183 | 2 | 2006 | 172 | 17 | 149 | 5 | 2007 | 158 | 17 | 137 | 0 | 2008 | 133 | 10 | 122 | 0 | 2009 | 135 | 18 | 116 | 0 | 2010 | 135 | 18 | 116 | 1 |
2006年-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统计图 二、“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交叉,存在监管职责不明的现象,综合监管力度不够。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监管职能不全,部分行业缺乏相应监管机构。镇(街)安监站为非常设机构,成员结构复杂,影响安全监管的水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界限不清,有时监管主体取代企业主体责任,混淆两个主体责任。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落实,甚至无安全生产机构,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经费投入不足,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者缺少安全防护,“十一五”期间因此而导致死亡的占30%,不少企业未开展基本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员工缺乏最基本的安全防护意识。 (三)安全管理的基层工作依然薄弱。镇(街)、村委会(居委会)两级的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装备水平低,手段较落后,执法水平不高。 (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违章操作时有发生,“十一五”期间,因违章操作造成的工矿商贸死亡人数占59%。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进城,产业工人结构发生很大变化,许多一线工人绝大多数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致使作业过程危险重重,由此引发的事故也越来越多。 三、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建设幸福珠海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大调整的重要机遇期。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调整,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将逐步被淘汰,服务业的比例将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服务业的比例将超过52%,超过第二产业,将对安全生产作出积极的贡献。但同时我市也将进入以重化工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工业化中后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重大项目增多,建设工地大量增加。这些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量大、工期长,重型设备使用率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几率高。高栏港化工产业发展迅速,“十二五”期间油气容量将达500万-1000万立方米,是“十二五”期间容量的4-8倍,重大危险源大幅增加。机动车保有量平均每年以7%的速度递增,道路交通安全仍将面临巨大压力。公从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安全状况倍受国内和国际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仍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极大的挑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人为本,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着力构建科学、依法的安全监管体系,以完善法制为保障,以实施科技兴安为支撑,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为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幸福珠海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构建与城市安全发展相适应的法制体制与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工作体系、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等支撑体系。在经济高速发展前提下,有效遏制往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到2015年,在 GDP达到2000亿,翻一番的情况下,亿元GDP死亡率逐年递减3%以上,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5%以上,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平均每年以7%的速度递增,交通压力剧增,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尽量在2009年的基础上不变,即到2015年万车死亡率为5。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出台《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职能。规范市安委会工作制度,健全市安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安委会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落实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市安委办要建立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评估制度,每年要对全市的安全生产现状和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以此指导当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为市委、市政府的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学习梅州试点经验,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责任制考核和考核监督,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完善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细化考核规则,量化考核指标,合理确定各指标权重,出台《珠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珠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标准》。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不合格的实行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知》(国务院23号令)精神,出台《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大力度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上。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基于企业安全等级的分级监察机制。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诚信等级评估标准,建成诚信评估体系和诚信数据库,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采集、发布和失信惩罚的安全信用机制。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安全责任,实施带班制。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加大监察和处罚力度。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制度。实施科技兴安,全面推行安全技术标准,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 二、加强安全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聘请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专家指导,多方征求意见,全面修订《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安全生产日常执法和工作创新提供法律保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和相关措施。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依法严厉打击的合力。出台《珠海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规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事故定性和调查处理,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查处督办制度,严格事故管理。完善委托执法,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高委托执法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严厉追究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责任,同时积极鼓励安全监管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和重点行业的监管 加强对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认真研究异常天气、异常季节、异常地质情况等异常情况可能带来的安全危害,找出安全对策,及时制定措施。抓好台风季节、潮湿季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日等时段的监管。加强重点重点区域的安全。根据区域特点和产业特点加强监管,加强对“三小场所”集中区域,化工产业区域、水上运输集中区域、跨区域工程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和相关监管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完善“一点一档”制度,及时更新重大危险源数据,及时评估,及时监控;建立和完善网络实时监控系统,整合监控和应急救援二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和应急救援的有机结合。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非煤矿山的监管。 危险化学品。通过区域性风险评价,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特别是高栏港经济区的重石化基地的统一规划和合理布局,推动安全保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建立实时监控系统。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连锁 道路交通运输。健全完善市、区、镇(街)三级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制度、机动车安全认证制度及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驾驶员培训考试登记注册制度。建立道路设计、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加大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安全投入力度。强化对道路运输场站、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场所、道路旅客运输、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对摩托车违规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扭转西区摩托车事故多发的局面。加强对校车和旅游大巴的监管,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 消防安全。编制切实可行的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加以实施。加快消防法制建设,加快修订《珠海市消防条例》,进一步健全消防法制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社会化消防工作水平。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为重点对象,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强化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消防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和公共消防环境明显优化。 建筑安全。进一步完善施工安全生产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监督检查等制度。深入推进施工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对重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处罚力度,实行严管重罚,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实现船舶进出渔港签证、船舶安检、巡航稽查三合一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实施渔业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基础建设,加快水上安全监督信息指挥平台建设进程。研究和把握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律,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要采取有效办法和措施增强现场监管力度,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完善水上搜救应急机制,制订并不断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大中型渔业船舶全面配备集体救生设备,建立渔船出海编组制,完善渔船自救、互救和渔业主管部门搜救机制,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海上消防力量建设,提高还是消防应急能力。 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定点销售制度和市区限放制度。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工作长效机制。发展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安全防范水平。健全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监管体系,通过产、供、销、使用一条龙服务,实现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的全过程监控管理。 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打击无证开采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加大对非法、违法开采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引导和鼓励A级非煤矿山企业申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特种设备。抓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加强特种设备证后监督工作,严格对持证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增加监察力量,以适应不断增长的特种设备监管需要。继续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引进优秀人才和配备先进设备,攻克检验检测难关。继续监管创新,推进基于风险的分类监管模式,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提高监管效率。抓好对重点监控设备的监控及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的落实,加强演练,重点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燃气安全。完善管道燃气监管法规,细化管道燃气管理办法,为燃气监管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全市燃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完善管道燃气警示标识。建立燃气监管部门、建筑施工监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市政施工联合审批机制,保护好燃气管道设施,确保施工期间的管道燃气安全。加强液化石油气储灌站、天然气中心气化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和销售点,临时瓶组站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燃气经营活动。 四、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模式 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系统。重点建设企业基础信息平台、安全隐患企业自查自报平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平台,不断完善相关功能,为安全监管更好地服务。 实施小型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制。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将不具备建立安全生产机构条件的和不愿意聘请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或者其他情况的企业委托给专家或者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其安全生产,出台委托制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措施。 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积极与安全生产协会、建筑协会、电力协会、制冷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建立合作机制,发挥其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特长和行业自律的优势。积极培育扶持安全生产评价或其他服务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其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 建立中小城市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联合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制定和完善“黑名单制裁机制,取消”黑名单“企业税收优惠资格,提高“黑名单”企业贷款门槛,提高“黑名单”企业保险费率等。 加强保险业与安全生产的合作。积极与劳动保障等部门沟通,制定相关措施,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发挥工伤保险的工商预防职能。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商业险,在高危行业企业、发生事故企业等逐步铺开。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统筹解决基层安监、交通、质监、消防、渔政、建筑施工安检等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不足问题,保障正常的安全监管需要。建立规范的镇(街)安监机构,成为镇(街)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推动相关部门落实“三定”方案;稳定基层安全监管员队伍,建立逐年递增的薪酬制度,每年加大表彰力度,每年表彰一批优秀安监队员。加大财政资金对基层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到2015年,完成镇(街)安监办的交通工具、电脑等办公设备和摄像、照相、录音、掌上打印机等办案执法装备。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排专项培训费用,加强镇(街)、村委会(居委会)安监人员的素质培训。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补贴的方式,依托中大型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高栏港建设服务整个市区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骨干队伍,逐步形成以企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公安消防、水上搜救、专业小分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行业专家为技术指导,各方共同配合的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加强本市应急救援基础性工作,各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必需的应急人员、物资,保障经费,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后果模拟风险分析系统,通过采用事故后果模拟的风险分析方法对其风险性进行有效评估,制订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加预案的科学性。加强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场所,添置满足应急救援需求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抢险能力,演练和预案要紧密结合,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统筹全市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应急资源和应急信息,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鼓励和支持编制、出版安全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支持和鼓励安全工作人员创作安全生产文艺作品。通过电视公益广告、网络、通讯工具、报刊或编制分发安全常识的宣传册,面向市民,普及各种安全常识及自我保护、紧急救助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市民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的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认真分析宣传对象的群体特点,提高安全生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宣传前,要对宣传的效果做出初步评估。积极和教育部门合作,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全民安全意识从孩子抓起,逐步为社会培养具有一定安全意识和由自我保护能力的公民。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建设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加大培训投入,逐步形成全员培训制度,使上岗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和劳动保障部门合作,在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增加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落实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主体责任,继续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四新”安全教育。加强对安全主任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实行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建档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信息数据库,便于规范管理,及时了解每一个人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动向,充分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开展多种多样的安全技能大赛,提高其安全技能。加强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应急救援实例和应急演练音像和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使之成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素材。 加强安监督队伍教育培训。建立市、区和镇(街)安监队伍定期培训制度。鼓励安监队伍参加安全生产相关资格考试,建立学习型安监队伍,在安监系统形成重学习、讲学习的良好氛围。建立市、区(经济功能区)安监部门图书室,提供安全生产专业图书。购买网络图书阅读资格,满足市区安监队伍阅读的需要。 八、加强珠中江和港澳的合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依托珠中江一体化的推进,开展与区域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合作。建立珠中江和港澳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区域安全生产合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三市应急资源整合,在充分发挥自身救助力量作用的同时,适时组织跨区域的危险化学品、消防和海上搜救等方面的应急演练,建立以属地为主,区域间配合协作,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实行交叉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加强与港澳的经验交流,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定期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员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座谈培训等,并加强在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港珠澳大桥、澳门大学横琴校区等跨区的重大项目的安全监管,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港澳珠三地的消防、水上搜救、卫生、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建立事故应急互助制度,以及其他合作模式。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以“隐患自查、监督检查、预测预警、应急调度”四大主线业务为核心,分期建设成一个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覆盖、三级联动的安全生产网络化动态监管平台。第一阶段通过升级改造、功能整合珠海安监局原有信息系统,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和行政处罚等业务系统;实现与省级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的纵向对接,与市质监局业务系统的横向对接;实现在统一平台下各项安全监管业务的扩展,同时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生产绩效考评体系。第二阶段,以便携式PDA执法终端系统和基于GIS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为建设重点,通过应急人员、物资、预案等基础信息的联动管理,搭建应急指挥调度综合管理平台。第三阶段,以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为建设重点,通过对安全生产的风险评估和形式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依据。 二、区域风险评估及重大危险源规划示范工程 对我市区域风险性较大的高栏港经济区实施区域风险评估,根据区域的个人风险等值线分布图和社会风险(F-N)曲线,合理确定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容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规划,分析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影响范围和次生事故危害,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叠加后果和外部公共设施、自然环境对区域安全的影响,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机制,合理配置区域内的应急资源、科学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及其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应急救援演习,增加部门与部门间,群众与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建设资金投入;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建立科技支撑体系。重点研究全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分布情况,在重点地区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基地。依托高栏港经济区及其石化产业集群、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壳牌、珠海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配备性能先进、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 第五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继续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的协同保障,必须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指标、保障措施等纳入珠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恢复、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建立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保障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公益性和公共安全服务体系投入。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通过政府出资一部分,企业自筹一部分的办法,帮助中小企业突破升级改造时遇到的资金瓶颈,实现本质安全。 三、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学技术支撑体系。加大与珠海市高校园区的合作,健全技术研发、检测检验、物证分析、司法鉴定、成果转化、法规标准、技术服务等科技支撑平台。培育安全中介机构,加快技术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监控,安全隐患的评估和治理,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应急救援体系及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asia28365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