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我局(办)组织编写了2014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欢迎广大市民、企业、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我市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平稳,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总量、受伤人数大幅下降,死亡人数、经济损失略有下降。但部份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2013年我市共发生2宗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均为道路交通事故,且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居高不下,2013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07人,占2013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6.29%。
二是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部分地区、部分行业事故呈多发趋势。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事故多发,2013年共死亡5人,占2013年工矿商贸事故总数的33.33%。
三是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2013年先后发生了前山福溪村“3.12”露天油罐堆放场火灾事故和南屏镇东桥村“11.4”火灾事故,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暴露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大型商场、农贸市场、酒店、餐馆、网吧等人群密集场所,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人员不足或无证上岗等问题突出。
四是水上交通事故防控形势严峻。随着船舶数量大幅度增加,水上作业活动持续扩大,加上海上气候复杂多变,极端恶劣气候频繁发生等原因,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面临挑战。
二、2013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年初部门责任白皮书确定的目标,市安监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建机制”工作要求,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一体系三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全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71宗、死亡123人、受伤495人、直接经济损失2182.94万元,分别同比下降11.34%、5.38%、19.12%、9.76%。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7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15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人,分别占2013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86.99%、12.19%和0.82%。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指标均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市安监局的工作职责
根据市府办《印发asia28365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9〕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推进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并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考核、考评。
(三)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或督查活动,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的整改。
(四)承担职权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病危害检测和评价资质行政许可管理职责。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及事故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统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安全培训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拟推行的公共政策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粤府〔2010〕147号)
(三)《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珠字〔2011〕14号)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珠府〔2010〕171号)
(五)《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珠安办〔2011〕55号)
(六)《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安办〔2011〕54号)
(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珠安办〔2012〕102号)
(八)《关于进一步加强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珠府〔2012〕66号)
(九)《关于全力推进“一体系三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的决定》(珠府〔2013〕87号)
五、2014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年度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统揽,以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市为契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全力推进以“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降沉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施“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具体目标是:
1.以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引,全面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二是督促各区(功能区)、各部门落实季度例会和季度检查工作制度。三是落实好安全生产督查专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好督查专员的作用。四是继续完善“一岗双责”制度,制定《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度》。五是每季度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六是组织开展对各区、各有关部门2013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彰,制定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统筹协调相关责任书签订工作。
2.继续完善“一体系三平台”,全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进一步完善“一体系三平台”。全面落实“一决定一办法”,进一步完善“一体系三平台”,继续做好“掌上安监”、“e安通”等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和应用,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科学化水平。
(3)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核准企业底数,依托“一体系三平台”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4)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一是督促区局开展工业生产类企业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和完善单位基础数据,到年底规模以上工业生产类企业自查上报率达90%以上。二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登录“一体系三平台”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季度登录上报率达95%以上。三是按照“一决定一办法”的要求,充分利用“一体系三平台”,采用飞行突查等方式,加强我局管辖的“黑名单”企业的查处及“零隐患”企业检查工作,同时督促各区安监局加强相关查处工作,确保“黑名单”、“零隐患”企业每季度查处率达90%以上。
3.突出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构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5)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一是摸索安全生产大检查规律,制定《珠海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二是督促公安、交通、港口等有关部门和高栏港区深化交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强化港区石化仓储区的安全监管。三是抓好由我局直接牵头的危险化学品、重点建设项目、港珠澳大桥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
(6)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 一是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制定执法工作计划,每月检查企业不少于20家次。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执法检查,全年执法检查每家企业不少于2次,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7)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一是结合“一体系三平台”建设,全面加强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力争年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申报率达到90%以上。二是配合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探索建立运用工伤预防费促进职业病预防机制工作。
(8)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一是按有关规定做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把事故调查审核关,年底前统计全年事故审核情况。二是每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数据定期统计和通报工作。
4.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一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带仓储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需核发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组织安全专家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严把安全许可关,同时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法定时限办结率100%。二是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验收,从源头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安全培训考核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考核规范化;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发证工作。
5.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发展
(10)进一步下放行政许可权。一是将职业卫生“三同时”方面行政许可权下放,将市安监局与区安监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与备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权限下放属地安监局。二是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认定,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11)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工作。根据省有关条例和试点工作安排,结合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工作,力争试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购买率达70%以上。
(12)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一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审查工作。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社会机构开展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培训。三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开展初级安全主任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工作。四是组织、指导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协会等社会组织机构积极参与 “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6.强化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3)完善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一是检查指导各区(功能区)安监部门开展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并督促备案企业做好预案修订,将预案录入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平台。二是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统计上报和事故分析报告工作。
(14)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督促各区、各相关部门报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督促开展预案演练,统计演练情况。
(15)加强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上报事故(事件)信息,信息准时上报率达90%以上,并每月进行值班信息通报。
7.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16)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开展每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及时制定活动方案,通过组织、指导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参与等方式,开展好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二是拓宽宣传渠道,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载体,立足企业,面向社会,围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宣传活动,拓展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各科室、支队、应急(宣教)中心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计划,落实任务。针对白皮书公布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项分解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办,严格考核。每季度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督办。同时严格考核,将白皮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严格落实问责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切实提高执行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通过网站和新闻媒体,积极对外公布我局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asia283652014年度责任白皮书工作任务
asia28365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