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发布2016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asia283652016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
一、本部门当前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之年,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8.5%-9%,生产经营活动出现了运行高速度、人财高密度、设备大型化、工艺复杂化的新特征,发生事故的风险增加,特别是高栏港区,危化品企业多,危险化学品库存量大,安全风险较高,安全监管工作面临更大挑战。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持续平稳,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的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事故隐患排查还不够到位,整治还不够彻底。三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仍然多发。201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比高(占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4%),水上交通涉险事件时有发生,工矿商贸领域事故宗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上升;建筑施工和油气管道事故有抬头趋势。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依法严格落实,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三违”现象仍然存在。
二、2015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年初部门责任白皮书确定的目标,市安监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为抓手,通过督办、约谈、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继续完善“一体系三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完成了“一体系三平台”信息系统(政府端)的升级改造工作和智能手机版“ e安通”移动平台二期开发建设;狠抓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交通运输等5个行业安全生产攻坚;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201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32宗,同比下降4.24%;死亡119人,同比下降4.80%;受伤444人,同比下降7.88%;直接经济损失2995.9万元,同比上升7.85%。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没有超省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本部门职责
根据市府办《印发asia28365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9〕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推进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并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考核、考评。
(三)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或督查活动,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的整改。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及事故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培训工作。
(十)统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安全培训机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十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拟推行的公共政策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例会制度通知》(珠委办〔2016〕9号)
五、2016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年度工作目标
2016年主要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以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市为载体,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和监管职能,有效防范、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抓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珠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例会制度》、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宣传培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2.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控,严格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以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分析研判,进行风险预判分析与评估,及时预防预警。加强安全隐患治理,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格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提升隐患整治效果。加强监管执法,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重点对高危企业、事故企业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应急救援,督促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备案、演练,督促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建设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3.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督促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安全评估,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专家“会诊”,排查整治隐患,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完善安全监管基础台账。深化工贸行业企业液氨使用、涉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提高职业危害科学防控水平。
4.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积极推进高栏港安全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局修订《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用法律手段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安全监管和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行为。推广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载体运用,加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活动品牌建设,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继续升级完善“一体系三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安监队伍建设,配齐配好基层安监员,加强安监员培训,提高安监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承办,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各科室、支队、应急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针对白皮书公布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逐项分解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推动白皮书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三)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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