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今年第13号强台风“天鸽”、14号台风“帕卡”影响,我市各行各业遭受严重风灾损失。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灾后复产重建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珠委办字〔2017〕65号)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台风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7〕21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复产重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复产重建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红线,强化安全意识,统一部署、分工负责,清醒认识风灾破坏带来的大量事故隐患和复产重建过程中增加的安全风险,及时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复产重建,及时开展安全检测,排查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发现整改安全隐患,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在复产重建过程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复产重建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成立灾后复产重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刘治民担任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一科,负责复产重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情况掌握。
三、工作重点
重点开展受影响的建筑物、工地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油气输送管线管道、特种设备、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等隐患排查及开展安全检测,制定安全隐患排除方案,迅速组织整改,确保复产重建安全。加强复产重建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四、时间安排
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完成时限为2017年10月底前。
五、任务分工和措施
(一)深入开展受风灾影响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防范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1.建筑物、工地设备设施方面,由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市海洋农业局对受影响的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筑物、工地设备设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和整治。其中:
市住规建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工地复工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工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恢复施工。派出技术专家现场指导施工企业抢险排险,尽快完成受损起重机械加固或拆除。要求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均经安装单位自检、第三方检测、联合验收合格方可申请恢复使用。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灾后复工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责任领导:毛建华)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指导、督促职责范围内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企业做好灾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到位。重点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作制定专项拆除方案,并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督促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隧道、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支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实体进行排险,并对受力机构重新核算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对没有损毁的临时建筑必须经过排险检查,验收合格方可再次使用。对所有龙门吊、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必须重新申请专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责任领导:市交通运输局王琢;市公路局 顿德军)
市海洋农业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农村饮水设施的水源工程、供水管网、净化设备,水库大坝、放水和泄洪三大建筑物,江河堤防(水闸)的设防标准、边坡稳定、基础稳定、渗漏稳定,农田灌溉设施(泵站)等的安全检查、检测。对水利水毁排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明确损毁情况、修复事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修复期限。抓紧编制水利设施修复重建建设方案,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简化工作程序,严格完工期限,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水利水毁工程修复任务。(责任领导:王电波)
2.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方面,由市安监局、市港口局负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受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和整治。其中: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各区安监局、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灾后全面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备、反应釜、塔器等设施是否出现基础下沉、设备移位,仪器、仪表、压力容器或物料管道是否出现裂缝、变形等问题,排查企业供电、供水、消防、防雷、防汛等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对已查实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相应的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施设备,要督促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使用。(责任领导:谷坤宗)
市港口局负责迅速清理核查港口危险货物仓储库区受灾影响情况,重点对罐区管线移位、自动化检测监控设备失效以及有关经常操作的设备设施巡查和整治;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团队逐家排查检查港口危险货物仓储库区企业;全力督促企业隐患整改。(责任领导:黄亚东)
3.油气输送管线管道方面,由市市政林业局负责对受影响的油气输送管线管道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和整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本单位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督促长输油气管道企业按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定期检测工作。(责任领导:蒋贤国)
4.特种设备方面,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对受影响的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和整治。迅速组织开展全市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涉水电梯、露天运行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对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置。加强技术检验指导,严密组织问题整改,对检验发现存在问题的涉水电梯,抓紧开展抢修。对检验发现问题的其他特种设备,督促指导使用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修理、改造或重新安装的特种设备,由特检机构及时开展监督检验,保障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责任领导:朱斌朵)
5. 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方面,由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对受影响的旅游景区风险区域和设施项目组织开展安全检测。督促落实景区危险区域和设施项目须均经安装单位自检、第三方检测联合验收合格方允许复工使用的要求,并要将相关检测报告书面报主管部门。(责任领导:秦凤尝)
各区、功能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上述5项内容的安全检查、检测和整治。其它受风灾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交通设施,通讯设施设备,电力设施设备,工棚、雨棚,工厂厂房、生产设施设备,户外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测、整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功能区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开展。
(二)深化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切实盯紧事故多发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盯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两客一危”车辆、高层建筑、渣土收纳场等重点对象,盯紧老旧电线电器、电动自行车充电、重点车辆监控、建筑施工吊装、台风期渔船出海作业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治理。(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深化外包作业和危险作业专项整治。
一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重点检查督查危险作业(及危化品八大特殊作业),包括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焊接作业、管道作业、动火作业、悬吊作业等现场安全管理是否按相关规范、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落实。二是在前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外包作业和危险作业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外包作业安全管理、资质审核、作业审批、现场巡查等管理制度,明确发包方、承包方和监理方等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对外包作业涉及危险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的,要特别加强安全监管,超过2人集中进行危险作业的,必须由本单位副职以上领导审核签字。(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强化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认真落实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风险点、危险源,并评估、列明清单,严格落实“红、橙”等级风险安全管控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加强灾害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坚决防止山体滑坡、病险水库山塘事故、房屋倒塌、塔吊倒塌、电梯坠落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凡没有按要求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清单或者清单不全面或没有开展风险点危险源风险评估和分类分级建档的,将在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严格扣分。二是对安全检查、检测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一边检查一边建立台账清单,逐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消除的,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治不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五)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要求,加大安全生产预防性执法力度。
一是把预防性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聚焦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场所、重点设备设施和材料、重点岗位和人员,实施精准执法、重点执法。二是建立一个企业一个执法主体的执法责任制,切实把执法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使有限的执法力量发挥最大的效能。三是重点落实好 “五个一批”、“四个一律”要求,坚持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坚持带着专家和内行执法,坚持发现隐患问题及时严格执法,坚持联合惩戒制度,坚持落实“两法衔接”,将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等部门立案查处。建立执法公开、执法曝光等制度,切实做到一个企业被执法、一批企业受教育,一个企业发生事故、整个地区受警示。(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增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社会安全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重点宣传灾后复产重建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积极提供灾后复产重建安全指引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二是集中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灾后复产重建安全教育全员培训,对近期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通报,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追究提示提醒、警示教育。协调、组织、发动街道、社区以及工商、城管等部门,志愿者协会、物业公司等积极开展灾后复产重建期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与安全培训。三是制作防高坠、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坍塌等灾后复产重建容易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提示宣传单张,积极发动镇街、居委会、救灾志愿者、物业公司、保安公司等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广泛发放到街道、小区、企事业单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将复产重建安全知识传播到位。(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开展复产重建安全生产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灾后复产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是复产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复产重建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充分认识台风灾后带来的大量集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和事故。要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的高度出发,从保障全市复产重建顺利开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工作管理机制、责任分工和责任人,确保情况排查掌握到位、安全检查指导到位、监管执法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
(二)充分发挥重建优惠政策作用,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以推进复产重建安全生产工作为抓手,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完善以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在推进复产重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要排查企业建立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检查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备案和公告制度。二是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复产重建期间,申报政府补贴或财政、税收、金融优惠政策的企业要作出安全生产承诺。其中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或3人(含)受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全额退还申报的财政支持资金;对发生3人以下受伤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含3人),退还申报的50%财政支持资金。三是对复产重建期间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顶格问责处罚,公开通报和曝光,切实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优化安全技术服务,组织专业力量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人员、坐班专家、专家库专家、社会组织(协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中介组织力量的作用,成立专业安全技术组(市安监局安全技术服务组人员名单附后),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开展安全检查、检测,同时通过公益性服务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测,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摸清底数,评估风险,力争全面掌握灾后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全面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二是要克服困难,群策群力,动员街道、社区、小区物业、保安和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灾后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四)加强督查检查和考核,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市安监局(安委办)将继续发挥综合监管职能,派出督查组到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没有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将全市通报并抄送市、区相关领导。二是将复产重建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其中复产重建期间、特别是十九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外包作业和危险作业执法不力、数据下降的,涉嫌刑事犯罪未按规定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的,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按要求落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时将予以扣分或加倍扣分,并通报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
(五)加强协调沟通,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和各部门要从灾后复产重建的大局出发,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指定一名联系人,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安监局(安委办)。(联系人:唐楚才、冯宁,联系电话:2155300、2155803,传真:2155028)。
附件:1.《灾后复产重建工作总体方案》安全检测工作落实情况表
2.灾后复产重建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人名单
3.市安监局(安委办)安全技术服务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