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安监管理 | 网上办事 | 公众参与 | 专题专栏 | 网站导航 检索
 
  当前位置:  
asia283652017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
    发表时间:2017-06-05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发布2017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的通知》的要求,现制定《asia283652017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

  一、本部门当前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随着全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迈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面临发展环境和条件的深刻变化。2017年,全市将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一带一路”战略支点、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城乡共美幸福之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开放引领战略,加快构建产业交通城市三大格局。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的高速发展、“一桥双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大建设,将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目前,全市安全生产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红线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个别部门、个别基层单位还存在模糊认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事故隐患排查还不够到位、整治还不够彻底、执法力度还不够强,安全监管还存在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三是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四是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还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事故时有发生。

  二、2016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按照年初部门责任白皮书确定的目标,市安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排查管控城市运行风险点、危险源,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攻坚,不断优化为企为民服务,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2016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8宗,死亡80人,受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2653.26万元。(因2016年国家安监总局对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实行改革,统计范围、口径发生变化,以上数据不宜与2015年进行同比);发生较大事故1宗,没有超省下达我市生产经营性较大事故考核基数。201610月份,市安监局被人社部、国家安监总局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本部门职责

  根据市府办《印发asia28365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9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推进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并对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考核、考评。

  (三)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或督查活动,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的整改。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及事故情况的统计、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

  (八)依法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承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培训工作。

  (十)统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安全培训机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十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拟推行的公共政策

  《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珠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1号公告)。

  五、2017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年度工作目标

  2017年主要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突出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降低职业病危害,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紧扣“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制度化建设。起草我市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区、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要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突出“双重预防”,大力开展科学化建设。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对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分析研判。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继续深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工贸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深化道路交通、油气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职业病危害治理,推动企业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提高职业危害科学防控水平。

  3.着力“本质安全”,大力开展技术化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经营,港区内除外)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指导各区(经济功能区)安监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按照执法计划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完善安全监管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提升安全培训的质量。

  4.增强“专业能力”,大力开展专业化建设。依托大中型企业,加强省、市二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能力。督促各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落实备案工作,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期开展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报送,并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5.深化“依法治理”,大力开展法治化建设。以宣贯《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强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制度。加强对全市执法监察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

  6.推动“多方参与”,大力开展社会化建设。构建各方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格局,积极动员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打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品牌宣教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和实际,及时策划主题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

  (二)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承办,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各科室、支队、应急中心指定专人负责,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针对白皮书公布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逐项分解完成时限和责任人,确保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推动白皮书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三)狠抓工作落实。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

 

附件:市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任务分解表

附件:市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任务分解表.xls

 
网站导航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asia28365 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182号
值班电话:2155555 举报电话:12345 传真:2155619 网站标识码 4404000044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30):2179000
技术支持: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粤ICP备12060487-1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0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