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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表时间:2018-03-22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依据珠海市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协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期满复评审核意见,经我局认真研究,同意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期满后直接换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现予公告。

珠海光宇电池有限公司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认真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保障安全投入,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标准化的意识和素质,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实现安全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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