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根据《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办发〔2017〕3号)、《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珠府办函〔2017〕13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王顺卿副局长负责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局领导分工。成立以王顺卿副同志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任国锋同志为办公室主任、林婵娟同志为副主任,苑振辉、黄志强、张雪梅、谢祖建、刘双艳、唐楚才、吴庆君、陆小卫、苏琳、宫龙、刘翔、梁正为成员,缪雪松为信息员,负责处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工作要求:围绕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落实,各部门配合。
2.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工作要求:要在全面公开市级安监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区级安监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设置专栏方便群众查询,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国务院、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市级安监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设置专栏方便群众查询。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安监三科分别牵头落实。
3.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工作要求: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动安全生产监督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
(2)工作要求: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政策法规科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4.进一步推进重大风险隐患信息公开。
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贸行业、高栏港化工园区及行业的事故规律特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建立起以辨识管控安全风险为重点,以制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为依据,以建立信息化系统为平台,以开展企业自查自改自报、部门指导考核执法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管理机制,实施标准化、流程化、实时化、全程可视化的企业户籍综合管理,做到每个企业在信息系统上实现“五有”(有注册户籍、有风险档案、有排查标准、有岗位清单、有执法卷宗),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企业“黑名单”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信息办、执法监察支队分别牵头落实,各部门配合。
5.进一步推进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网站全文公开。
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较大事故批复结案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要及时在市安监局政府网站上全文公布。协助负责组织事故处置、救援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发布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
责任单位:安监一科、应急中心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6.及时做好部门白皮书公开。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绩效管理,提高执行力。重点公布与珠海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包括:本部门当前的形势及存在问题;上一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拟推行的公共政策;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完成工作目标而制定的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落实,各部门配合。
7.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责任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
8.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工作要求: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9.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工作要求: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责任单位:各牵头起草部门负责落实,政策法规科配合。
1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工作要求: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单位:安监一科牵头会同各单位落实。
11.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工作要求: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责任单位:安监一科牵头落实,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工作要求: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13.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工作要求: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12358热线电话管理,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办)牵头落实,各相关业务单位配合。
14.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同时,确定一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落实,各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促进群众参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化,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各类公开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负责申报、审核,局领导审批。办公室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进行督办,确保将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asia28365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表
asia28365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