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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并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18-04-10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并主要负责人:

百业兴旺,安全最重要。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事故频发,生命安全没有保障,一切幸福都无从谈起。近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行动,希望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抓好风险管控尤其是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和例检等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明确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所有岗位、所有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和第一责任人,直接决定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落实法定职责,承担法律责任。

二、强化企业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扎实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信息系统和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涉气作业、爆破、吊装、高空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和外包作业安全管理。

三、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意识决定行为,教育必须先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保障安全的重要基础。生产经营单位需对从业人员进行深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全员教育培训,对关键操作岗位员工要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强化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先行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备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强化“双盲”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加强应急保障。

为了更好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我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请尽快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见附件),由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在单位网站、企业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此信函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送达到主要负责人,因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衷心祝愿各单位安全兴旺,广大员工和市民幸福安康!

 

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asia28365

201849

 

附件: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参考范本)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注: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全称现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郑重承诺:

一、建立、完善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报告、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二、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切实保障以上机构和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三、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挤占、不挪用;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岗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保证安全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未持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六、切实加强对注:根据企业特点列举、补充危险作业,如涉气、爆破、吊装、高空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全面识别安全风险,有效落实管控措施。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按规定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和安全设备日常维护,不使用淘汰的或明令禁止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八、严格依照许可范围从事矿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经营等活动,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及时、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认真履行承诺,依法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维护从业人员和公众权益,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须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加盖本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网站、住所(经营场所)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经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由负责人签字。

    三、企业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发生变更的,需根据上述指引重新制定《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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